国务院常务会议发布“定心丸” 个税改革只为减轻群众税收负担

经营范围 2024-08-25 5 0
内容摘要:国务院常务会议发布“定心丸” 个税改革只为减轻群众税收负担

近段时间,舆论关注的热点都在个税改革以及社保改革上面,对于个税改革,很多人虽然明白改革内容,但是对于个税改革后的实施不太了解,而9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个税改革的步骤做了明确的要求,这仿佛给广大处于迷茫中的人们吃了一颗定心丸。

 

那么这次会上说了些啥?对个税改革的要求又是怎样的呢?下面优诺财务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全面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是我国前所未有的重大税制改革。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个税改革要分几步落实:

一、10月1日起,如期将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并适用新税率表。

 

二、抓紧明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确保扣除后的应纳税收入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

 

三、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依法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今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还将动态调整。

 

国常会提出个税减负保障措施,即在扣除6项专项附加后,应纳税收入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这个补丁打得好!全国政协常委、会计审计专家张连起表示。

 

应纳税收入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这是个税改革以来首次提出,到底是啥意思?

 

这么说吧,这次个税改革不但提高了起征点、调整了税率,还增加了6项专项附加扣除。新的起征点和税率都已经定了,10月份开始实施后,月收入2万元以下的人都可以税负减半甚至更多。至于这6项专项附加扣除,具体范围和标准还没定。由于各地生活水平差距较大,人们的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的支出也不一样。

 

会议提出应纳税收入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给了大家一个定心丸:虽然扣除标准还在抓紧制定中,但方向是明确的,就是6项扣除要有一定的力度,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进一步减轻群众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所以,个税改革的最终目的都是为减轻大家的税收负担,而不是为了国家收更多的税,有了这次的定心丸,相信大家不会再随意相信那些网上那些什么税改后缴税多的传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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