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否可以在季度预缴时享受

经营范围 2024-08-29 89 0
内容摘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否可以在季度预缴时享受

据优诺财务了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 附件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2015年版)》规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是在汇算清缴时享受,季度预缴时不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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