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最新政策 终于可以简化流程一步到位地送走它了
创业者的心头大患 公司注销,终于有解决方案了!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就优化企业注销业务做出了明确的批示,快和优诺财务一起来看看吧!
符合要求的纳税人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
采用简易注销方式的纳税人,满足下列情况任一情况,可以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住下登记:
1.未办理过涉税事宜;
2.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
实行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
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一般注销的纳税人,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可优化及时办结业务,即: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1.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2.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3.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4.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5.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简化税务注销办理的资料和流程
1.简化资料。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和个人身份证件。
2.开设专门窗口。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注销业务专门服务窗口,并根据情况及时增加专门服务窗口数量。
3.提供套餐式服务。整合税务注销前置事项,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套餐式服务模式。
4.强化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注销时,首次接待的税务人员应负责问清情况,区分事项和复杂程度,分类出具需要办理的事项告知书,并做好沟通和辅导工作。
5.优化内部工作流程和岗责分配。对纳税人办理注销业务涉及多事项的,要创新工作方式,简并优化流程、岗责,实现联动、限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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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地址,公司的章程需要同步更新,同时变更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某几项的改变。公司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
一、变更地址所需准备的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的住所证明及租房协议;
3、公章;
4、原公司章程。
二、法规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二十九条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