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东将租入的店铺装修后转租他人 并收取了一笔装修补贴 应如何开具发票
内容摘要:二房东将租入的店铺装修后转租他人 并收取了一笔装修补贴 应如何开具发票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中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的规定:……
(六)现代服务
……
5.租赁服务。
……
(2)经营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
二、销售无形资产
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如果二房东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租赁合同转租给第三人,收取的装修补贴的应作为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的价外费用一并缴纳增值税;如果二房东转租他人是由原出租方与第三人签订租赁合同,则单独收取的装修补贴按照提供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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