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丢失了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如何抵扣

经营范围 2024-08-24 5 0
内容摘要:纳税人丢失了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如何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海关缴款书,应在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期限内,凭报关地海关出具的相关已完税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抵扣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核,并将纳税人提供的海关缴款书电子数据纳入稽核系统进行比对。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允许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关于我们:更多会计代账信息请登录:http://www.cyyb.com/

分享:

欢迎咨询徐洽注册公司

本文来自:经营范围 -「千寻财务」

链接网址:http://m.njqx.com

评论

cache
Processed in 0.014338 Seco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