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证合一”换证别逾期
为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推动创业,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逐步让企业使用统一身份证号码, 以国办发〔2015〕50号为标志,提出2015年底前在全国全面推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三个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三证合一,由此开始多证合一简化登记之路。工商总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文件,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新设立企业、变更企业发放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一、对象范围和实施时间
从2016年10月1日起,根据国办发[2016]53号对登记制度再次推进的要求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至此,五证合一模式正式开启。五证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顺便提示:对于个体工商户在逐步推行两证合一。
目前,实施对象为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自实施之日起,企业申请设立登记的、原执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依法核发、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新证。
五证合一对于原登记企业设置过渡期,过渡截止期为2017年12月31日。在过渡期内,未换发的证照可以继续使用,属于有效证件,使用不受影响。
二、未按规定办理换证的后果
根据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明确在过渡期内,未换发的证照可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营业证照不再有效。
根据工商企注字[2016]150号明确规定,2018年1月1日前,原发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
五证合一后,原有验证和换证要求企业报送的事项经整合后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内容,由企业自行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需要注意的是,企业每年自行通过网上系统上报公示,不要遗忘。
最后再次提醒:
目前已经离五证合一换证过渡期满剩余不到半年,按照规定纳入换证范围的企业,尚未办理的应该抓紧办理。
2018年1月1日仍未办理五证合一的,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也就是说相当于属于无证经营,面临较为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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